各類研習證書申請

1.識字班時數

2.公務人員時數登錄

3.全勤及研習證書(各課程學員上課出席時數達課程總時數2/3以上,且學期內至少需全程參與1場次公民素養系列活動,始得受頒「研習證書」)

4.申請研習證書時間為每學期第十二周至第十七週。(限申請該學期,超過申請時段恕不受理,申請製作後將以電話通知領取)。

5.學員在本校選讀總學分數達縣府核發標準,得以申請彰化縣政府核發證書。

以上欲申請時數登錄及證書之學員,請於上班時間至辦公室申請

週一至週六(9:30-11:30,13:30-17:00,18:00-21:00 )

電洽社大辦公室04-7376545